近年,“一件代发”电商模式流行起来,成本低且操作简单的方式,使好多想兼职创业的人有了想法,然而这样的行为很可能构成侵权。近日,广西柳州市柳江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有关侵权的纠纷案件。其中,“中新网广西新闻4月27日电(韦俐宇)”无需改写。

有一家名为某公司的原告,通过合法途径,从国家知识产权局那里,顺利取得了经核准下发的“某商标”商标注册证书,之后,把该注册商标运用在了与之对应的商铺上面,于市场当中开展销售活动。被告叫做黄湘,这是化名,此人在拼多多平台经营着一家网店,其采用的经营方式是,先从网络上下载产品的图片礼品包一件代发,然后将这些图片在自己的店铺里进行上架操作,一旦有顾客下单,就到其他的商铺去下单,接着直接把货物寄给顾客,整个过程并不需要进行进货囤货的行为。

2022年7月9日,原告察觉到被告所经营的拼多多店铺售卖的相关产品运用了原告的注册商标,原告觉得被告未经过原告授权就私自销售含有原告注册商标的侵权产品,这已经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依照法律进行赔偿,所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在经过严肃认真的审理之后,得出一种认为的结论,被指控侵权的商品,跟原告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的商品,原告针对自己注册商标标识的那一系列产品,在天猫商城以及拼多多平台,都分别设置了旗舰店或者专卖店。经过仔细的对比之后发现,被告在其拼多多的店铺里面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使用了跟原告注册商标一模一样的商品链接名称,同样也使用了相同的商标标识,这就使得普通的消费者,对于产品的来源,产生了混淆以及误认的情况,认为被指控侵权的商品是来源于原告的,或者是跟原告存在一定相关的关联关系,根据这样的情况,可以认定其构成了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礼品包一件代发,这种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民事责任之中,被告需要承担这类的责任,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综合考量涉案商标知名度,被诉侵权产品数量以及价值,侵权行为情节,原告合理维权费用等诸多因素,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合理维权费用支出,两者合计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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